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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咨询:如果借条重新写了,之前付的利息还有效吗

  当事人咨询:如果借条重新写了,之前付的利息还有效吗?

  涡阳律师解答:有效。重新写借条,必须要得到双方同意,债务人之前有付利息的,新借条也要说明清楚支付了多少利息。

  重新写借条就按还部分款后现仍欠多少款的数字作为现在借款的数字来写借条,把新借条交给出借人时一定要收回原始借条,并销毁。

  1、欠条上可以加注明。

  2、欠款如果不是一次还清,分多次偿还,可以釆取欠条上注明方式,也可以釆取打收条方式。

  3、欠条上注明部分还款没有实在意义,要注就应当注明某年某月某日已偿还多少元。

  4、欠条上加注不影响欠条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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